根据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鄂随州中民破字第00001-15 号《民事裁定书》和(2015)鄂随州中民破字第00001-16号《民事裁定书》,湖北航天双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已将所有应收债权一次性转让给沈德臻,并已向欠款单位及个人邮寄过《债权转让通知书》。截止2024年11月12日,有如下单位及个人拖欠湖北航天双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款项,现经多次催收,仍未还清,为维护我个人合法权益,现予以公告。请下列公司及个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沈德臻具体办理帐目核对、清偿事宜归还欠款及本息,否则我将动用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
沈德臻
2024年11月12日